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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营转非”客车超载竟高达162%,司机现已被刑拘!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1

现在许多学生,由于家离学校比较远,都选择在学校住宿,所以一到周五下午放学,学生们就像离笼的鸟儿,恨不得早一点回到家,只要校门口有车可以坐回家,就算挤一点也无所谓了。



这,就给了一些不良司机可乘之机。


2017年9月8日17时24分,正在潮阳区棉新大道金叶路口执勤的潮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内挤满了人,随即将客车拦下检查。



经查,该车司机罗某正准备从黄图盛中学往谷饶方向行驶,驾驶的车辆为一辆“营转非”大客车,核载24人,实际载客63人,属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车辆查扣,并将罗某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罗某对其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非营运载客汽车”只能用于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来使用。报废年限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执行,严禁已经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上路行驶。


客车超载的危害

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存在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车辆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载有直接关系。


客车超载会使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交警蜀黍温馨提醒

广大市民乘坐客车时,应到有资质的客运站通过正规途径购票乘坐,在路边看到超员、无牌无证、报废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保持警惕,不可随意乘坐。


乘坐大客车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要为了便宜十几二十块,而误入“黑车”。戳戳下文,营转非”大客车辨别能力学起来。

图解 | “营转非”大客车安全隐患大 旅游出行要注意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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